上一期,应部分网友的请求,为大家大致说明了一下普通与特殊化妆品的备案流程、时间等相关事宜,但由于边幅有限,没有将申报所需材料列出。本期,作为化妆品进口申报篇的补充,将说明费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备案所需材料和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所需材料。 ************************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备案所需材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性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关于“疯牛病”有关问题的承诺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目前,卫生部食品化妆品审批办公室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原件。 一般情况下,进口产品必须在中国*的检验机构进行卫生学和毒理学检验,但防晒化妆品如果在国外已经做了SPF和PA检测,可以直接提交国外的检验报告,在提交检验报告的同时需要同时提供国外实验室资质条件资料。卫生部规定所有的检验报告都需要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对于提交国外SPF检验报告的,如申报名称与检验报告上名称不一致时,生产厂家需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所申报产品与检验报告标示产品一致。外文报告应翻译为中文。 ************************ 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简称批件)所需材料: (一) 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卫生部认定的合法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关于“疯牛病”有关问题的承诺书; (十)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特殊类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四份复印件 或许各位细心的朋友看到两类化妆品的申报都提到“疯牛病”,化妆品与疯牛病竟然有联系?下期,我们将说明化妆品为何跟疯牛病扯上关系。 以上内容由东莞市报时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编辑,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如有疑问,请手动妖叁溜妖贰漆叁叁溜巴妖或者与企鹅贰贰妖六久贰思贰叁取得联系,获取化妆品进口的更多信息。长期从事进口报关业务,报时捷供应链积累了大量的人脉和渠道,可为客户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仓储、租舱、订舱、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及航空运输代理、申请货运保险、各种证书等全套物流服务。可为客户提供广州、深圳、东莞、上海、厦门、北京等主要口岸和服务网点的报关及增值物流服务。 ************************ 附:化妆品的种类 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 (一)发用品:一般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 (二)护肤品: 1.一般护肤品:护肤膏霜类、乳液类、油类、化妆水类、爽身类、沐浴类。2.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三)彩妆品:1.一般彩妆品: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 2.眼部彩妆: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眼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3.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护唇膏类、亮唇油类、普色唇膏类、唇线笔。 (四)指趾甲用品: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五)芳香品: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特殊类化妆品: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防晒的化妆品是较为特殊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腋臭的化妆品; 8.*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